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
 
     根据“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”,结合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院(系)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。 
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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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专业复试线 
 
 
专业代码 
 
 
 | 专业 
 
 
 | 政治 
 
 
 | 外语 
 
 
 | 业务课一 
 
 
 | 业务课二 
 
 
 | 总分 
 
 
 | 拟招统考生数 
 
 
 | 备注 
 
 
 |  080300 
 
 
 | 光学工程 
 
 
 |  
50 
 
 
 |  
50 
 
 
 |  
90 
 
 
 |  
90 
 
 
 |  
335 
 
 
 |  
44 
 
 
 |  
总分超过专业分数线20分以上,单科(限一门)可降2分 
 
 
 |  080901 
 
 
 | 物理电子学 
 
 
 |  080902 
 
 
 | 电路与系统 
 
 
 |  
 
 
 
50 
 
 
 |  
 
 
 
50 
 
 
 |  
 
 
 
90 
 
 
 |  
 
 
 
90 
 
 
 |  
 
 
 
370 
 
 
 |  
 
 
 
31 
 
 
 |  080903 
 
 
 |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(含中法雷恩1+1班12人) 
 
 
 |  085202 
 
 
 | 光学工程(专业学位) 
 
 
 | 50 
 
 
 | 50 
 
 
 | 90 
 
 
 | 90 
 
 
 | 335 
 
 
 | 16 
 
 
 |  
  
*  中法研究生雷恩1+1班:采用中法联合授课(其中法国雷恩大学教师来东南大学完成6门课程英文讲授),两年半内必须修完35个学分、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必修环节,方可获得东南大学和法国雷恩大学的硕士学位。中法雷恩1+1班研究生必须向法国雷恩大学交纳两年共计800欧元的注册费,其他费用及奖学金按照本院日常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。 
 
 
 
 
 
拟接收院(系)内或校内调剂的专业、人数及要求: 
 
 
可接收调剂专业:085202光学工程(专业学位) 
 
 
原则上按1:1.2左右可接收院内调剂或校内调剂人数:15人左右 
 
 
调剂原则: 
 
 
1)接受原报考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、集成电路学院、化学化工学院工学专业等相关专业考生的调剂 
 
 
2)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学科门类学校复试基本线,同时达到申请调剂转入专业复试基本线。 
 
 
3)调剂考生需附带原报考专业的复试笔试成绩,参加我院的复试面试。 
 
 
4)报名截止后在规定比例内择优确定参加复试人数。 
 
 
调剂程序: 
 
 
1)        院内调剂: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院系负责人审核同意。 
 
 
2)        跨院调剂: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下载打印《东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写签名后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10:00前交至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行政楼110室,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按上述原则确定复试资格报研招办审核通过。 
 
 
 
 
 
二、复试形式、内容和要求 
 
 
1.笔试(满分150分): 
 
 
(1)形式:  闭卷       
 
(2)时间:  3小时      
 
(3)涉及科目和题型要求:涉及科目见东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 
 
2.面试(满分150分):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 
 
 
(1)形式:本院拟组成6个复试小组,每个小组至少有由5名教师(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)组成。分别是:“先进光子学中心”,“显示技术研究中心”,“光传感/通信综合网络国家(地方)工程研究中心”,“国家ASIC工程中心”,“电子技术教研室”,“MEMS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。 
(2)时间:每个考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。  
 
(3)内容和要求: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、口语水平、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,其中英语听说能力40分。  
 
(4)面试成绩=(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/面试教师数-2)*组别系数。 
 
 
 
三、拟录取原则 
 
 
1.复试成绩=笔试成绩(规格化)*50%+面试成绩(规格化)*50% 
 
 
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;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。 
 
 
2.综合成绩=初试成绩(按满分150分折算)*50%+复试成绩(满分150分)*50% 
 
 
3.排名方法(全院排名或按专业排名):各复试小组按综合成绩排名 
 
 
 
四、复试阶段安排 
 
 
 
工作内容 
 
 
 | 时间 
 
 
 | 地点 
 
 
 | 要求  
 
 |   
 
 
资格审查 
 
 
 |  
 
 
2015年3月20日下午14:00-16:00 
 
 
 |  
 
 
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行政办公楼110室 
 
 
 |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: 
 
 
1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
 
 
2)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
 
 
3)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
 
 
4)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《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》。 
 
 
5)国外学历: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。 
 
 
6)报名时未通过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。 
 
 
 |  领取 
 
 
体检表 
 
 
 | 2015年3月20日下午14:00-16:00 
 
 
 |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行政办公楼110室 
 
 
 | 考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择时体检,无需空腹;不参加体检、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,一律不得录取。 
 
 
 |  笔试 
 
 
 | 2015年3月21日上午8:30-11:30 
 
 
 | 中山院二楼 
 
 
 | 具体每个考生所在考场,确定后将在电子学院网络主页上招生信息栏、电子学院机关橱窗中公布 
 
 
 |  面试 
 
 
 | 光学工程(学术学位)、物理电子学、电路与系统、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
 
 
面试时间:2015年3月22日上午8:30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| 各专业方向面试地点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| (1) 先进光子学中心:080300光学工程中的01(光通信技术)、02(微纳光电功能材料与应用技术)、03(生物光子技术与应用)、04(半导体发光材料与LED照明技术)、05(微波光子技术及应用)、06(光电集成与传感技术);080901物理电子学中的02(光电子与光通信技术)方向 
 
 
面试地点:金陵院123室 
 
 
 
(2)  显示技术研究中心:080300光学工程中的07(显示科学与技术);080901物理电子学中的01(显示科学与技术); 
 
 
面试地点:东飞显示中心一楼会议室(原电子管厂会议室) 
 
 
 
(3)  光传感/通信综合网络国家(地方)工程研究中心:080901物理电子学中的03(光传感/通信与网络技术) 
 
 
面试地点:金陵院304室 
 
 
 
(4)  国家ASIC工程中心:080902电路与系统中的01(集成电路与嵌入式系统);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中的01(集成电路设计技术) 
 
 
面试地点:逸夫科技馆北四楼ASIC工程中心会议室 
 
 
 
(5)  电子技术教研室:080902电路与系统中02(嵌入式系统研究与应用) 
 
 
面试地点:金陵院316室 
 
 
(6)  MEMS教育部重点实验室: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中02(MEMS/NEMS技术) 
 
 
面试地点:南高院MEMS四楼会议室404室 
 
 
 |  光学工程(专业学位) 
 
 
面试时间:2015年3月23日下午14:30 
 
 
 | 各专业方向面试地点 
 
 
 | (1)  先进光子学中心:085202光学工程(专业学位)中01(光通信与传感技术)、02(光电功能材料与应用) 
 
 
面试地点:金陵院123室 
 
 
 
(2)  显示技术研究中心:085202光学工程(专业学位)中03(显示科学与技术)、04(微纳功能材料与器件) 
 
 
面试地点:东飞显示中心一楼会议室(原电子管厂会议室) 
 
 
 |  公布复试成绩 
 
 
 | 2015年3月24日 
 
 
 | 各专业方向面试地点 
 
 
 
 |  
 |  确定导师 
 
 
 | 光学工程(学术学位)、物理电子学、电路与系统、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: 
 
 
2015年3月22日 
 
 
 |  
 
各专业方向面试地点 
 
 
 |  
 
 
双向选择,面试时进行 
 
 
 |   光学工程(专业学位): 
 
 
2015年3月23日 
 
 
 |  公示拟录取信息 
 
 
 |  
 |  
 |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在东南大学研招网上公布。 
 
 
 |  
  
 
五、推荐免试生要求 
 
 
1.推免生确定导师:双向选择。 
 
 
2.本校推免生在报考院系领取体检表择时参加体检,并在网上支付20元体检费;外校推免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表随《现实情况表现表》一起于4月底前寄至报考院系。 
 
 
 
六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,除“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”有明确规定,由本院(系)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 
 
 
咨询电话:025-83795466       电子信箱:electronic_seu_yz@163.com 
 
 
申诉电话:025-83792470-8202  电子信箱:wangzy@seu.edu.cn 
 
 
 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 
 
 
1. 考生在确认获得复试资格后,须及时按要求反馈复试科目信息(一经提交确认,不得随意更改)并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(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)。 
 
 
2. 参加复试考生最迟在3月18日前登陆网络支付平台交纳100元(其中80元为复试费,20元为体检费)。未交纳者不得参加复试;已交纳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,我校不予退回。 
 
 
 
 
 
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