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学院 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
根据“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”,结合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。
一、专业复试线
专业代码
| 专业
| 政治
| 外语
| 业务课一
| 业务课二
| 总分
| 拟招统考生数
| 备注
| 081401
| 岩土工程
| 50
| 50
| 90
| 90
| 335
| 10
| 所有指标中均包含专业学位硕士指标
| 0823Z2
| 交通运输工程(交通地下工程)
| 081406
| 桥梁与隧道工程
| 50
| 50
| 90
| 90
| 350
| 11
| 081500
| 水利工程
| 50
| 50
| 90
| 90
| 335
| 3
| 085214
| 水利工程(专业学位)
| 085215
| 测绘工程(专业学位)
| 50
| 50
| 90
| 90
| 335
| 8
| 081600
| 测绘科学与技术
| 0823Z1
| 交通运输工程(交通测绘与信息技术)
| 082300
| 交通运输工程
| 50
| 50
| 90
| 90
| 360
| 78
| 085222
| 交通运输工程(专业学位)
| 50
| 50
| 90
| 90
| 335
|
| 招生数已包含在以上其他专业中
|
注:总分超过专业分数线20分以上,单科(限一门)可降2分。
二、复试形式、内容和要求
1.笔试(满分150分):
(1)形式: 闭卷
(2)时间: 3小时
2.面试(满分150分):
(1)形式:口试(含英语),同时随机抽题回答专业知识
(2)内容和要求:
英语听说能力,专业知识,知识结构,专业核心理论,专业发展动向,本人已有成绩、未来研究设想、综合素质,特别考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
(3)面试成绩=(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/面试教师数-2)*组别系数。
三、拟录取原则
1.复试成绩=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
复试成绩不合格(小于90分)的考生不予录取;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。
2.综合成绩=初试成绩(按满分150分折算)*60%+复试成绩(满分150分)*40%
3.排名方法:按照学科专业排名
四、复试阶段安排
工作内容
| 时间
| 地点
| 要求
|
资格审查
|
3月20日上午8:00-11:00
|
交通学院210室
|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:
1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
2)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
3)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4)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《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》。
5)国外学历: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。
6)报名时未通过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。
7)英语初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请携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
| 领取
体检表
| 3月20日上午8:00-11:00
| 交通学院210室
| 考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择时体检,无需空腹;不参加体检、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,一律不得录取。
| 笔试
| 3月20日下午1:30-4:30
| 礼东301、302
| 具体安排资格审查时公布
| 面试
|
| 专业
| 道路工程
| 交通工程
| 交通信息控制工程
| 运输与物流工程
| 岩土工程
| 桥梁工程
| 港航工程
| 测绘工程
| 地理信息工程
| 时间
| 3月21日上午8:30
| 3月21日上午8:30
| 3月22日下午14:00
| 3月22日上午9:30
| 3月21日8:30
| 3月21日上午8:00
| 3月21日9:30
| 3月22日下午14:00
| 3月22日下午14:00
| 地点
| 道桥实验室二楼会议室
| 交通学院三楼模拟中心
| 智能交通馆2楼大会议室
| 交通学院602会议室
| 岩土工程研究馆2楼报告厅
| 道桥实验室五楼会议室
| 交通学院211室
| 交通学院402会议室
| 交通学院楼506室
| 公布复试成绩
|
| 面试地点门口张贴
| 面试当天下午17:00点之前
| 公示拟录取信息
|
|
|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在东南大学研招网上公布。
|
五、推荐免试生要求
1.推免生确定导师:本校推免生参加各专业面试选择导师,外校推免生请于3月18日前将导师选择结果电话以及邮件给各学科研究生负责人。
2.本校推免生在报考院系领取体检表择时参加体检,并在网上支付20元体检费;外校推免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表随《现实情况表现表》一起于4月底前寄至报考院系。
六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,除“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”有明确规定,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25-83790187 电子信箱: 19084344@qq.com
申诉电话:025-83795364 电子信箱:260807708@qq.com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
1. 考生在确认获得复试资格后,须及时按要求反馈复试科目信息(一经提交确认,不得随意更改)并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(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)。
2. 参加复试考生最迟在3月18日前登陆网络支付平台交纳100元(其中80元为复试费,20元为体检费)。未交纳者不得参加复试;已交纳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,我校不予退回。
|